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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15

中会科技发〔2016〕17号

关于2017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

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做好2017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提名推荐工作,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在中医药科研领域取得重大成果的外籍专家或长期(五年或以上)在海外工作的中国籍专家。授予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的专家至少应取得《奖励办法》中所列成果之一。

二、推荐渠道:

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接受单位推荐和专家提名。

(一)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

1.国内一级学会;

2.国外知名中医药学术团体。

(二)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至少两人同时推荐):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医大师;

4.中华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

三、材料要求:

候选人须认真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推荐书》(与附件装订成册,中文版4份,其中原件1份;英文版1份),请推荐单位(提名专家)认真做好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候选人(项目)的遴选、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候选人(项目)材料报送到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jlb204@126.com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编:100029 

  人: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 于宏伟  王雯婕

联系电话:010-64271946   64291832

附件:1、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奖励办法.doc

     2、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推荐书.doc

以上通知及附件请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Http://www.cacm.org.cn)查询下载。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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