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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十九大”报告、《中医药法》与政策法规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6

中会国际发[2017] 21

关于举办学习“十九大”报告、《中医药法》与政策法规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为进一步学习“十九大”报告和《中医药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发挥中医药政策法律法规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我会定于2017113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学习“十九大”报告、《中医药法》与政策法规高级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1129-30日(29日报到,30日会议)

二、会议地点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体育新城大运路1

(注: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

三、参会人员

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人、中医医院负责人及中层管理干部

四、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

    承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

五、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食宿、交通自理。

六、注意事项

敬请有意参加者于2017年11月15前将电子版回执发至lgqzyykjk@163.com

七、 联系方式

1.学会联系人:杨一玖 闫铮

联系电话:010-64206805

2.会务组联系人:骆莹

联系电话:0755-89218063

 

       附件:1. 交通路线说明.docx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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