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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医药学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4月2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华中医药学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华中医药学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华中医药学会是我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中医药学术团体。中华中医药学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学会办事机构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中华中医药学会是全国中医药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及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康复、保健、生产、经营等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中医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中医药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华中医药学会围绕中医药及相关学科领域开展业务活动,主要职责如下:    

  (一)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学术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活动;    

  (二)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中医药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期刊、图书、资料及音像制品;    

  (三)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提高会员及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水平,在广大群众中进行中医药学的普及和宣传;   

  (四)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中医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会员权益,为会员提供交流、咨询、技术转让等服务;    

  (五)组织中医药专家协助政府对中医药政策法规、发展战略、科技政策和管理决策进行论证;    

  (六)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转变职能中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七)按照规定经批准,评选和奖励优秀的中医药科技成果、学术期刊、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中医药医务人员;积极开展中医药科技和人才评价,发现、评选、推荐和培养优秀中医药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中医药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的会员,以及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工作人员;    

  (八)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同有关国际及地区有关组织、学术团体及学者的联系,促进国际中医药人才的资格互认工作;    

  (九)本会对专科分会实行直接管理,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中医药学会实行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    

  (十)加强对中医药科技成果的研究与评价,推进健康服务产业的发展,为有关部门提供科技咨询,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十一)加强对中医药学术期刊的管理,提升期刊品牌和影响力,促进期刊在学术交流、学科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十二)做好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工作,扩大中医药文化的影响。

  二、机构设置

  中华中医药学会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学会秘书处设有11个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党办、纪检监察办公室)、学术部、师承继教部、科学普及部、国际交流部、科技评审部、标准化办公室(研究与评价办公室)、信息部(期刊管理办公室)、会员服务部、财务部、后勤保卫部。各部门职能如下:  

  办公室(人事处、党办、纪检监察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政务及组织协调相关日常工作,负责组织重要文件起草编写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监督执行,合同、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年检等信息上报,负责学会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学会党务纪检相关工作。  

  学术部  

  负责组织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汇总、审核和协调学会年度学术活动,指导与管理各分支机构的组织建设和学术交流,协助学会功能型党委指导分支机构党建工作,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有关筹备工作;对相关合作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师承继教部  

  负责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评审、日常管理和执行情况公示;参与继续教育相关政策修订;开展中医药学术传承与继续教育活动;服务中医药从业人员学术交流与技术能力提升;对相关合作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科学普及部  

  作好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工作,扩大中医药文化的影响;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对相关合作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国际交流部  

  负责协调学会及其专科分会、合作单位开展国际及港澳台地区交流与合作,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联络海外会员,承担国际学术会议和双边学术会议的组织管理;对相关合作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科技评审部  

  开展中医药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的评价、评估;评选、奖励、举荐优秀中医药科技成果、国内外优秀中医药人才;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对相关合作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标准化办公室(研究与评价办公室)  

  承担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事务,组织制、修订和推广实施中医药标准;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推广科技成果、适宜技术和创新产品;学术研究与技术评价;行业调研与战略咨询;对相关合作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信息部(期刊管理办公室)  

  负责学会信息化建设;信息网络开发维护、运营管理及安全防护工作;做好网站、微信的更新;负责学会系列期刊日常管理、规划制定;负责中医药期刊网以及期刊集群化建设;承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期刊审读工作;对相关合作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会员服务部  

  主要负责会员注册、会费收缴、会员信息管理;会员入会等相关咨询服务;会员综合平台的管理、运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各省、市级中医药学会的日常联络。        

  财务部  

  负责对秘书处和分支机构经济活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财务制度的制定及修订;编写部门预算,编报部门决算以及分析说明;按要求进行税务申报、缴纳税款;配合上级或第三方审计部门对本单位的进行审计等工作。    

  后勤保卫部  

  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登记、维护、报废等,负责学会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购置和发放,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及地区街道、办事处的联络,负责收发文印、职工福利、计划生育及老干部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点击下载:2021年学会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4849.6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的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484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0.61万元,占12.18%;事业收入3948.33万元,占81.41%;其他收入310.70万元,占6.41%。

  三、关于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的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484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9.64万元,占91.96%;项目支出390万元,占8.04%。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0.6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0.6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89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0.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280.61万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240.40万元,公共经费40.21万元;项目支出3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万元,占1.54%;卫生健康支出502.65万元,占85.1%(其中基本支出192.65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38.33%,项目支出310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61.67%);住房保障支出78.89万元,占13.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9.07万元。

  2. 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1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92.6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6.7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17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7万元。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0.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公用经费40.21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关于2021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中华中医药学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7.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1.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底,中华中医药学会共有车辆1辆,为保障必要公务需要工作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021年无部门购置预算。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所有项目都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中医药(款):反映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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