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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中医药临床实践指南评价规范》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月29日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进一步收集各方意见,经研究,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决定对已通过发布审查的《中医药临床实践指南评价规范》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2日,请下载附件了解项目基本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

 

    联 系 人:冯雪

    联系电话:010-64205923 18810949197

    邮    箱:bzhtcm@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    编:100029

    附件:

    1.中医药临床实践指南评价规范-公示稿

    2.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公示反馈意见表.docx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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