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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6月24日


中会标准发〔202012



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决定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为积极组织中医药领域相关单位申请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介绍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设立,并经中央批准的奖项,每2年评选1次,旨在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表彰在标准化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


二、奖项设置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分为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


(一)标准项目奖


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10个,每个项目授奖个人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不超过20个,每个项目授奖个人不超过1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三等奖不超过30个,每个项目授奖个人不超过8人,授奖单位不超过5个。


(二)组织奖


不分等级,授奖名额不超过5个。


(三)个人奖


设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授奖名额分别不超过1个、4个和3个。


三、评选条件


(一)标准项目奖


现行有效且实施2年以上(含2年),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标准实施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630日。其中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不得再次参评。


(二)组织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等组织。已获得组织奖的组织机构,在获奖后3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


(三)个人奖


从事标准化工作,为我国标准化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参加个人奖评选。已获得终身成就奖的人员,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已获得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的人员,在获奖后3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优秀青年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630日后出生)。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的个人和集体,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各奖项其他条件应符合《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有关评审标准的要求。


四、评审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


申报单位应根据择优遴选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各奖项推荐工作。拟推荐对象应由申报单位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需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或标准委网站,登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系统(http://www.samr.g ov.cn/fw/wsbs/bzcx/cxgxj/)在线提交材 料,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中华中医药学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715日。


(二)初选


中华中医药学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初步遴选后,统一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三)推荐


申报材料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选后,择优推荐至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祥飞  18910075583


            郭宇博  010-64215576


联系邮箱:bzhtcm@163.com




附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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