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发〔2020〕11号
关于征集推荐抗疫集体和个人典型事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系列期刊,各团体会员及合作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专科分会、地方中医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和广大会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全力抗击疫情,涌现出一批感人肺腑、催人奋进的先进事迹。为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根据中国科协《2020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中华中医药学会拟通报表扬一批抗疫集体和个人,现将征集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迹表现
(一)集体事迹:
1.专科分会:积极发挥组织优势和专家优势抗击疫情,在号召广大委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学术引领、学术交流、科学普及、便民服务、捐款捐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地方学会: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响应中国科协和中华中医药学会号召,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各地方抗击疫情、学术支持、应急科普、国际交流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团体会员及合作单位:积极响应中华中医药学会号召,在抗击疫情、捐款捐物、复工复产保障供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系列期刊:严格科学审查,体现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感,时效性与学术质量并重,及时有效传播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有关的论文,为临床提供有力支持,为中医药科技工作者搭建交流平台。
(二)个人事迹:
1.积极响应号召,克服困难,支援湖北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2.发挥专业优势,个人特长,在参与疫情防控、学术支撑、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申报方式
(一)集体事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系列期刊,各团体会员及合作单位自愿申报。
(二)个人事迹由各专科分会按分配名额(附件1)组织推荐,统一报送。
三、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和个人客观如实填写抗疫事迹征集表。集体事迹征集表(附件2,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分会由主任委员签字);个人事迹征集表(附件3,一式三份)须主任委员签署推荐意见,由分会统一汇总并填写汇总表(附件4)。
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征集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lb204@126.com。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科技评审部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于宏伟 王雯婕
联系电话:010-64271946 64291832
电子信箱:jlb204@126.com
附件:1.《个人事迹名额分配表》
2.《集体抗疫事迹征集表》
3.《个人抗疫事迹征集表》
4.《个人事迹征集汇总表》
以上通知及附件请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查询下载。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0年4月29日